例如,那个吃饱饭没事干的家伙居然故意弄坏影印机和饮水机,然後叫他去维修,不过,虽然最後他束手无策,但英明的老板叫他致电给维修公司,而费用全由林旭支付。
此外,那一个混蛋还时常一会儿叫他打文件,一会儿叫他泡咖啡、买零食,就算那家伙唯一一次好心的给他泡咖啡,也是加入了大量盐的……想起来,他真想揍他一身!
嘻嘻,现在终於风水轮流转了。
这一次,他一定会不负众望的扮演好「知心」、「热情」以及「友善」前辈的这一个角色!
「白皓朗、小白痴,你又在做梦了?」
呸,林旭真的是狗,所以吐不出象牙来。甩了对方一个白眼後,他才发现自己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很快,温雅儒拍了拍手,把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後,和蔼地对新人说:「你不用拘束,把这儿当作自己的第二个家就可以了,他们都是很好相处的。」
呃……怎麽总觉得老板的话别有深意,在说「很好相处」这四个字时,他好像是特别的强调,还扫了林旭和他一眼。
「是,请大家多多指教。」话毕,莫小弟恭敬的向他们所有人躹躬,腰板挺得十分的直。
「那个……小莫,你暂时先跟小皓一起,熟悉一下环境,稍後才给你安排工作,有没有问题?」
记得那时候,老板也是一样有善亲切的为我介绍这里的人和事呢。他能够快速的习惯上班族的生活和公司的运作,老板真的是居功厥伟。
「你好。」看著仍然一脸羞涩的大学毕业生站在他的面前,真的不得不让人感叹时光飞逝,日月如梭。嘻嘻,有人供自己呼唤,有人比自己还要低一级的感觉真的很良好,不过……
调整好脸部表情後,他佯装一脸严肃的道:「你好,不过记住要叫我前辈。」
「可是,我觉得直呼名字比较亲切,而且看上去比我年轻……长得也很可爱,叫前辈有点儿别扭。」
「……」
瞬间,他脸上所谓严肃的表情立即破功,颓丧的垂下肩膀,哭丧著脸盯著他不放。
哼,你才可爱!虽然长了一张娃娃脸,亦只有171cm高,但这不是他的错!而且,总有一天他会变得很有男人味的!况且,他有一个比他更可爱的女朋友,嘻嘻。
一想到他可爱的未来老婆,宛如气球般因为被打压而变得扁平的他,立即像被输入了空气似的,再次膨胀起来,充满自心,但下一刻……
「小莫所言,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可爱的小白,别忘了今天下午前把文件打好放在我的桌面。」搁下话後,林旭便把挥挥手,一溜烟的走到休息室偷懒,美其名曰找灵感。
哼,他才不信。
「呵呵……好了,你们别再聊天,快点工作,晚餐我请客,当作欢迎小莫的加入。」
看见老板一脸笑呵呵的看热闹,他真的是很气愤!可人家是老板,他又能拿对方怎麽办?所以有时候呀,老板真的让他又敬又爱,又气又恨!
「那麽,我们晚上去附近新开张的那间法国餐厅吃饭吧?我听别人说那里的食物可媲美五星级餐厅呢。」
「对呀,我也想吃很久了,可惜那里的费用不便宜。」
「怕甚麽呢,现在老板请客,我们就不客气了!」
反了反白眼,抚心自问,你们有客气的时候吗?不过,有人请吃饭确实不错,所以他再次把目光放在咱们的新人身上,上下打量後,便笑得像只小狐狸一样:「刚才小莫说作为新人,他也应该请大家吃一顿饭,而且不用照顾他的钱包喔。」
「呃,我……」
没来得及反应,某同事已拍了拍莫海文的肩膀,竖起拇指称赞:「小莫,真识趣,不像某人。」
喂,你瞄过来是甚麽意思?他当初也是有请大家吃的……虽然是吃他老妈寄来的那些难吃的梅子,但物轻情意重,心意也足以补救嘛。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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