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说原作夜明君刚穿来时的战斗力只停留在能打跑几个护院的程度,那如今的穆戎武力值大约等于他家后院杂役用来看家护院的那只小土狗,嗯,如果对方有狂犬病说不定他还打不过。于是,理所当然的,他选择抱大腿。
这选大腿也是个技术活,选对了就是一只肥美的金华火腿,选错了抱到香港脚只怕不止没用还会惹得一身骚。原作之中夜明君倒是有几个手下,然而这些人要么被他传了仙家功法才得以崛起,要么就是被他的文学素养和王霸之气折服,对没外挂的穆戎而言全都不予考虑。他躺床上想了一晚上,最终选的就是这本书成长性最强的小boss——容翌。
这容翌严格来说还是主角的小舅子。父亲容鼎天是当朝大将军,他作为容家三少爷也是这世间数一数二的少年天才,只可惜自古为臣最怕的就是功高震主,皇帝容不下他家权势,终是暗自派人灭了容家满门。主角当时作为文臣上位,虽碰见了这桩惨事,到底只救了两位容家小姐,偏这容家小姐脑回路很是清奇,因此便认主角作了夫君,整日伏小做低求他为自家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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