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远观的时候,他算是真男神。
待人也好,做事也好。
大家都说他好。
同居之后,才知道他龟毛得要命,家里要整洁,饭菜要可口,工作时不提,就是节假日也很少在家。除去加班不论,多是交际游玩。
他也带我去过。只是一是人设限制,二是我本来也不适应,只能坐在旁边假作隐形。刚开始他也能陪着我坐坐,但是总归抵不住人们三请四请,到人群中去。
我只好说。
你去。
但是这些都不好怪他。
但是他要结婚,跟别人。
我终于可以怪他。
所有的事。
讲道理,我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
都要分手了讲什么道理!
我说不过他,最后,还是把他强行赶走了。
再不走我就要把他摔地上而不是沙发上了,我是认真的。
好饿,我要再点一个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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